輕型木結構設計必須遵循這些規范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2/9/16 9:04:55 瀏覽次數:7520
木屋別墅不論是在設計上還是施工上都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因其的獨特建造工藝,無論是設計方面還是施工方面都存在優勢。那么在設計方面,輕型木結構有哪些規定?今天萬林小編先帶大家來看看它的一般規定。
1、輕型木結構的層數不宜超過3層。對于上部結構采用輕型木結構的組合建筑,木結構的層數不應超過3層,且該建筑總層數不應超過7層。
2、輕型木結構的平面布置宜規則,質量和剛度變化宜均勻。所有構件之間應有可靠的連接,必要的錨固、支撐,足夠的承載力,保證結構正常使用的剛度,良好的整體性。
3、構件及連接應根據選用樹種、材質等級、作用荷載、連接形式及相關尺寸。
4、在驗算屋蓋與下部結構連接部位的連接強度及局部承壓時應對風荷載引起的上拔力乘以1.2倍的放大系數。
5、輕型木結構的剪力墻應承受由地震作用或風荷載產生的全部剪力。各剪力墻承擔的水平剪力可按面積分配法和剛度分配法進行分配。
6、對于3層及3層以下的情形木結構建筑,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按構造要求進行抗側力設計:
。1)建筑物每層面積不應超過600㎡,層高不應大于3.6m。
。2)樓面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大于2.5KN/㎡;屋面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大于0.5KN/㎡。
。3)建筑物屋面坡度不應小于1:12,也不應大于1:1;縱墻上檐口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2m;山墻上檐口懸挑長度不應大于0.4m。
7、當抗側力設計按構造要求進行設計時,在不同抗震設防烈度的條件下或不同風荷載作用下,剪力墻最小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8、當抗側力設計按構造要求進行設計時,剪力墻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個墻段的墻肢長度不應小于0.6m,墻段的高寬比不應大于4:1;
。2)同一軸線上相鄰墻段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6.4m;
。3)墻端與離墻端最近的垂直方向的墻段邊的垂直距離不應大于2.4m;
。4)一道墻中各墻段軸線錯開距離不應大于1.2m。
9、當按構造要求進行抗側力設計時,結構平面不規則與上下層墻體之間的錯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上下層構造剪力墻外墻之間的平面錯位不應大于樓蓋擱柵高度的4倍,且不應大于1.2m;
。2)對于進出面沒有墻體的單層車庫兩側構造剪力墻,或頂層樓蓋屋蓋外伸的單肢構造剪力墻,其無側向支撐的墻體端部外伸距離不用打魚1.8m;
。3)相鄰樓蓋錯層的高度不應大于樓蓋擱柵的截面高度;
。4)樓蓋、屋蓋平面內開洞面積不應大于四周支撐剪力墻所圍合面積的30%,且洞口的尺寸不應大于剪力墻之間間距的50%。
10、各剪力墻承擔的樓層水平作用力宜按剪力墻從屬面積上重力荷載代表值的比例進行分配。當按面積分配法和剛度分配法得到的剪力墻水平作用力的差值超過15%時,剪力墻應按兩者中最不利情況進行設計。
11、由2根——5根相同的規格材組成拼合柱時,拼合柱的抗壓強度設計值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1)當拼合柱采用釘連接時,拼合柱的抗壓強度設計值應取相同截面面積的方木柱的抗壓強度設計值的60%;
。2)當拼合柱采用直徑大于等于6.5mm的螺栓連接時,拼合柱的抗壓強度設計值應取相同截面面積的方木柱的抗壓強度設計值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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